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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耐寂寞“红杏出墙”的女星

虽然有多方面证据可以证明陈伶俐与Peter“暗渡陈仓”,但陈伶俐却反称蒋太发癫污蔑,连蒋太的父亲都要向她道歉。另一方面,陈伶俐又指使Peter登报向老婆道歉,同时暗中通知传媒,以淡化她勾人老公的嫌疑。陈伶俐的连串动作,终于刺激到蒋太,向陈伶俐作出大反击。

据知,蒋太已经申请与老公蒋世杰(Peter)离婚,并正式入禀法庭控告丈夫(蒋世杰)与陈伶俐通奸。一般夫妻离婚案,大多数原告人都只控告另一半通奸,很少会连第三者一起告,蒋太的此次行动,明显是要公开一切,令对方身败名裂。

律师分析 此举只为出气 无实际利益

但根据律师谢伟俊解释,现今香港人极少就此入禀,告自己丈夫与人通奸只有两个可能:“如果有一方不想离婚,就要分居两年先离得,如果位太太告得成丈夫通奸,先可以即时离婚;第二个原因是行为上,令对方(被告)感觉不好,声誉不好,是人都知他通奸,那位太太是求出气,条气不顺,实际上控方无得益。”

谢伟俊并表示“就算被控通奸罪成,此等罪行不是刑事,更没有任何赔偿,就算是因通奸而离婚,也不会在资产分配及赡养费有任何得益。如通奸第三者在他们两公婆未离婚前,令他们资产上有变动,这可能会有些少影响资产分配,但绝不会因通奸而要增加赡养费,所以在香港告人通奸,绝对只是为出气。”

作者 : 烟雨江南 发表于 : 2009-12-21 11:09:26 回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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